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 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 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 初为鄜畤, 用三牢。十三年 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 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 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 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 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 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 ,文公太子卒,赐谥 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