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 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 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 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 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 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 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 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 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 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 船五丈以上一 算。匿不自占,占 不悉,戍边 一岁,没入缗 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 ,及其家属,皆无得 籍名田,以便农 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