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 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 从军者辄诣 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 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 令斥免, 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 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 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 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 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 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 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 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 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 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 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 有非是,则刺杀之, 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 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 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 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 闻。公卿治者 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 弃市。”诏弗许 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 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 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 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 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 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 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 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 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