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齐闵王之遇杀, 其子法章变姓名为莒大师家庸夫。太史敫女奇法章之状貌,以为非 常人,怜而常窃衣 食之,与私焉。莒中及齐 亡臣相聚,求闵王 子,欲立之。法 章乃自言于莒 。共立法 章为襄王。 襄王立,以太史氏 女为王后 ,生子建。太史敫 曰:“女无(谋)而嫁者,非吾种也,污吾 世矣。”终身不睹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