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