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