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 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 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 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 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 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