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 百人东猎 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 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 。於是文 公遂收周馀民有之 ,地至岐, 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 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 十七年,伐南山大 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 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