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