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