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