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 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