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