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 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 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 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 天子後亦疏 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