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 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见死人手, 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 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 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 弃君命, 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