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