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 ,至汧渭 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 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 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 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 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 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 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 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 得陈宝。二 十年,法初有三族 之罪。二十七年 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 。五十年,文公卒, 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