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 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 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 乎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 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 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 避诸死忌,以五 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