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