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 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 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 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 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 为官婢, 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 ”书闻,上 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