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 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 ,不予钱。 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 变告子,事连汙 条侯。书既 闻上,上下 吏。吏簿责条 侯,条侯不 对。景帝骂之曰 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 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 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 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 故不得死,遂入廷 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 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