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 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 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 ,宽贷赋,而民不 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 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 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 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 取利者, 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 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 轺车以一算;商贾 人轺车二算; 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 占不悉, 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 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 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