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 南王喜复故城阳。上怜 淮南厉王废法不轨,自使失国蚤死,乃立其三子:阜陵侯安为淮 南王,安 阳侯勃为衡山王,阳周侯赐为庐 江王,皆复 得厉王时地,参分 之。东城侯良前薨,无後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