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 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