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 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 则臣不敢不竭能以 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 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 贤不肖莫敢不尽力 竭任以徇 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 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 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