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 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 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 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 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 之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