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