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 之,不予钱。庸知 其盗买县官 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 书既闻上,上下吏 。吏簿责 条侯,条 侯不对。景帝骂 之曰:“吾 不用也。 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 ?”亚夫曰 :“臣所买器,乃葬 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 初,吏捕条 侯,条侯欲自杀 ,夫人止之,以故 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 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