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 卿言:“郡 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 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 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 亩,商贾滋 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 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 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 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 者,虽无市 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 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 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 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 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 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 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 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 籍名田,以便 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