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 ,居西垂宫。三年, 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 ,至汧渭之会 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 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 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 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 至岐,岐以 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 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 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 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 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