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 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 ,复谬曰:“何为不 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 奸邪,信赏罚 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 欺旧友,夺 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 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 千里。吴起之事悼 王也,使私 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 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 行义不辟 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 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 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 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 固义之至也, 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 视死如归 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 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 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