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