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 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 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 者在桑上闻之 ,以告其主。 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 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 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 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 不求,何时 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 谋,醉重 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 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 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 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