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