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 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 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 见死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,弃 君命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