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