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 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 蔡泽之欲困己 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 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 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 信赏罚以致 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 卒为秦禽将 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 为危易行, 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 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 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 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 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 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 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 。士固有杀身以成 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 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