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 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 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 後卒获为诸 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 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 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 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 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 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 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 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 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 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 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