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 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 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 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 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 友,夺魏公子卬,安 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 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 吴起之事悼 王也,使私不得 害公,谗不得蔽忠 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 易行,行义不辟难, 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 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 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 ,主虽绝 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 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 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 ;生而辱 不如死而荣。士固 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 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