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 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 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 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 滋众。贫 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 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 诸物,及商 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 各以其物自占,率 缗钱二千而一算 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 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 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 轺车以一 算;商贾人轺车 二算;船 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 ,占不悉,戍 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 其家属, 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