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诏为 郎者同署, 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 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 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 不吉,丛辰家 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 ,太一家曰 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 ‘避诸死 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