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