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 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 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 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 出於南亩,商 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 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 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 以取利者 ,虽无市 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 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 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 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 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