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五月,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,诏狱逮徙系 长安。太 仓公无男,有女五人。太 仓公将行会逮,骂其女曰:“生子不生男,有缓急非有益也!”其少女缇萦自伤泣,乃随其父至长安,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皆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,刑者不 可复属,虽复欲改过自 新,其道无由也。妾原没入为官婢,赎 父刑罪,使得自新 。”书奏天子,天子怜悲其意,乃下诏曰:“ 盖闻有虞氏之时,画衣冠异章服以为 僇,而民不犯。何则 ?至治也。今法有肉刑三,而奸不止,其咎安在?非乃 朕德薄而教不明欤?吾 甚自愧。故夫驯道不纯而愚 民陷焉。诗曰‘恺悌君子,民之父母’。今人有过 ,教未施 而刑加焉?或欲改 行为善而 道毋由也 。朕甚怜之。夫刑至断支 体,刻肌肤,终 身不息,何其楚痛 而不德也,岂称为民父母 之意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