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 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