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