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 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 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 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 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 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 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 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。非吏 比者三老、 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 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 。匿不自占, 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 以其半畀之 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 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