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