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 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