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 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 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 为收帑,朕 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 治,故为法 以禁之。相 坐坐收,所以累 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 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 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 其既不能导, 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 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 之?朕未 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